1)第四十一节 肉干与棉布之间的价值对比_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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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所”是寨名,这里隶属于鹿族治下,是“牡鹿部”的势力范围。

  寨主福全在自己的木屋里接见了天浩和天狂。寨门警卫验看过天浩左臂上的烙印,确认这是一位百人首兼寨子头领。无论如何,福全都认为自己必须给予对方足够的礼遇。

  福全的眉毛比一般人更加浓密,用皮绳扎起来的黑色长发一直垂到肩膀。他打量着盘腿坐在对面的这个年轻人,看到对方身上那件兽皮坎肩的时候,福全心里不禁生出一丝得意,连带着目光也变得飘忽,不自觉地带上了几分轻蔑。

  鹿族之所以在所有北方蛮族部落里拥有地位,是因为鹿族有着高超的纺织技术。五年前,鹿族各部开始大规模种植棉花。从那以后,棉布逐渐代替了麻布。现在,鹿族成员很少穿麻布织品,大多是棉质。

  每个部族都有各自的秘密,纺车这玩意儿没什么技术含量,所有部族都能制造。可是说到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将麻线或棉线织成布料,这项技术只有鹿族掌握,其它部落即便有麻布产出,也只能使用老式织机,速度极其缓慢,数量极少。

  “呵呵,磐石寨的人什么时候选了个年轻后生当头领?”福全说这话并无恶意,只是他忍不住加上了一些讥讽的成分。左所是人口数量超过一千的大寨,区区两百来人的磐石寨在他看来就是只小蚂蚱。

  “孚松死了,我接替他的位置。”天浩抿了口杯子里的水。颜色有些微黄,有着很重的泥土味。他笑了笑,开门见山地说:“我这次来,是想找福全头领谈一笔生意。”

  福全没有对此表示反对。他笑呵呵地问:“你想换多少布?棉布还是麻布?”

  来左所寨子谈生意的人,都是为了这里的布匹。

  “棉布,五百匹。”天浩平静的脸上透出成年人才有的老到。他直接说了个数字。

  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正事。福全收起脸上玩味的表情,目光炯炯注视着天浩,彻底忘记了对年轻头领岁数上的质疑:“你用什么交换?我先说明,我们不要武器。”

  牛族擅长冶炼金属和锻造兵器,磐石寨的金属制具品质优良。

  天浩抬手摸了一下已经长出粗硬短须的下巴,手指慢慢从那个位置滑开,以很潇洒的动作在空中捏了个响指。坐在侧后位置的天狂连忙打开摆在手边的背包,拿出一块鱼干,递了过来。

  福全颇为意外地看着这块鱼干。梭性的外观看上去干干净净,洁白的鱼肉捏起来很硬,没有丝毫水分。翻过来是淡青色鱼皮,凑近了可以闻到淡淡的腥味,没有肉质腐烂的恶臭。这表明肉干品质相当不错,是难得一见的优等品。

  口腔里毫无预兆分泌出大量唾液,福全不断耸动着喉咙。经历了一个饥饿的冬天,左所寨的情况比其它寨子好不到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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