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百六四节 蛮族的艺术与文明_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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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用大面积的血涂抹出大海。

  以文明时代专业画家的眼光来看,这一切都很粗糙,甚至应该说是笨拙无比的儿童画。

  这些警卫有可能天生带有艺术细胞,他们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开始喜欢上这种全新的绘画艺术。

  是的,在后来知晓此事的天浩看来,这的确是艺术的开端。

  能用的颜色不多,无非是以红色和黑色为主的矿物颜料,当然也少不了来自白人的血。为了满足这些警卫强烈的个人艺术表现欲望,那段时间“动物园”里至少有二十个白人被分批在不同时间砍断手指,只为了取得新鲜的血。

  他们后来发现用炭条绘画的效果更好,这门“手艺”也逐渐传开,被更多的人喜欢并接受。

  第一个在房间里绘画墙壁当做装饰的人,是住在雷角城的一个老头。他是一个在部落战场上失去左腿的老兵,他用炭条画满了住处的四面墙。画的内容都是他自己亲身经历:有祈祷和祭祀仪式,有进攻城寨和胜利的场面,有血腥的战斗,还有战斗结束后的幸福生活……没有过于具体的人物素描,却有着六个手拉手聚在一起跳舞的小人,分别代表他和妻子、弟弟、妹妹,还有两个已经成年的孩子。

  人来人往,都喜欢串门。

  “画墙师”这个在北方蛮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全新职业就此出现。

  女人喜欢鲜花,尤其是年轻少女,她们希望一年四季都能看到鲜艳的花瓣,也对画墙师提出了更多要求。为了满足她们在颜色方面的需求,画墙师们开始寻找更多的颜色来源,尤其是植物。

  凤仙花是可以利用的,还可以收集变种三色堇进行压榨,从而得到可爱的蓝色。人们很早就发现橘皮可以染黄,还有来自济州岛军工厂的硫磺副产品,都可以用来调色。

  这个时代没有绘画教学科,却并不妨碍追求艺术的人们很快发现了三原色规律,进而产生了更多的调和色彩。

  嘲风是天浩的第四个儿子,他从小就喜欢听故事。阿依是个称职的母亲,她总会在孩子入睡前满足他们在这方面的要求。神灵与勇士,族长和小丑,故事里当然少不了美丽的公主,还有所有男孩子都感兴趣的战争。

  嘲风不知道文明时代有一个职业叫“作家”。虽然年龄未满十岁,不属于成年人,但嘲风认为书写和记录的意义在于能使自己感到快乐。他记录下从母亲那里听过的所有故事,进而将故事的要求提升,从所有认识的人那里寻找知识。

  部族战争,磐石寨的崛起,年轻的雷牛部之王,大国师的最坚定拥护者,伟大的牛族摄政王……谁也没有想到一本本长篇小说竟然诞生于一个孩子之手。嘲风的王子身份在这种时候产生了特殊效果,他拿出自己的零花钱自费刊印第一本小说。内容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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