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百零二章 经验_铁血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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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江的城市有一定影响力,但还没能扩展到普通的城镇。

  此时的人对报纸的作用不太看重,而且一直是亏钱发行,所以虽然和复社联办了这么久,却从来没人对报社打过主意。

  对于庞雨来说,如果没有银庄的话,报社也是没有作用的,真正的赔钱赚吆喝,在目前情况下,对报社主要抓住财务和发行即可。

  报社中其他的书手、账房、力役头目都是安庆调来,以前都由何仙崖指挥,现在让刘慎言当总编,给他的权力不会这么大,而刘慎言家破人亡,虽然是复社士子,但以目前复社的松散组织,是无法作为依靠的,庞雨是他安身立命的唯一靠山,这是选择他的原因。

  “听说林坡在南京已安家了?”

  刘慎言抬眼看了一眼庞雨,“确实安家了,贱内亦是从和州逃出的,小人家中亲友无人得存,亲事也就从简了,请了几位复社的社友……还有何总编见证,便算完婚了。”

  庞雨嗯了一声道,“那尊夫人该是江北人,在这南京可能过得习惯?”

  听到这句话,何仙崖瞟了一眼刘慎言,按照大江银庄和百顺堂的规矩,里面凡管事的人都要将家人留在安庆,主要是掌柜和账房,现在又增加一个出纳。

  留人质也是此时的惯例,就是给东家的一个抵押,何仙崖的家人便都留在安庆府城。

  刘慎言犹豫了片刻,他身体不自然的扭动了一下道,“贱内确实不惯于这南都。”

  何仙崖快速观察一下庞雨,转头对刘慎言道,“安庆与和州同在江北,又有守备营镇守,林坡大可送往安庆,或许便过得惯了。”

  刘慎言正要点头,庞雨出言打断道,“林坡家中被难,尚要传宗接代,不必急于一时。”

  何仙崖闻言也不再说,刘慎言那媳妇是和州渡江时遇到的,何仙崖也曾看到过,脸上有一块疤,到南京后两人就住在一起,这种乱世姻缘是否可靠很难说,庞雨的意思是有个子女才好抵押。

  不过总归是给刘慎言破例,他又要跪下道谢,庞雨挥挥手让他退了出去。

  屋里只剩下何仙崖,庞雨随意的坐下道,“三弟放着南京这纸醉金迷之地不呆,此次回安庆可满意了?”

  何仙崖先躬身一下,然后找到下首位置,“二哥知道我,从小就识字但是没耐性作学问,办这报纸本就为难,还要跟复社那些文人打交道,跟吴应箕吵架也记不得多少次了,换了刘慎言来,他们间好说话。

  再者说这南京是留都,到处是官到处是绅,谁也不是好惹的,到处陪着小心,要小弟来说,以前县衙里面办事,大家都不要脸,倒不费心思,但南都这些官绅看起来都要脸,又不知实际要不要脸,对小弟太过复杂,还是回安庆自在些。”

  庞雨沉吟片刻,“先前我也如此想的,百顺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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