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遇鸽王_炮灰女配生存指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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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厌恶的视线还得维持大小姐姿态脊背挺得笔直,心里已经恨不得给舒振桐扎小人了。

  终于到了目的地:均巧楼。

  这是京城有名的胭脂水粉铺子,还兼带着卖些手帕饰品,舒振桐正在此处调查,试图找到女主。

  甫一迈进门,任薇就看见了站在老板娘身前的舒振桐。

  不同于男主的天生高贵,舒振桐出身低贱,父母双亡,年幼时全靠捡食些剩饭剩菜得以存活。因着这样的经历,他多思远虑,比常人更为谨慎,笑面之下藏了无数毒针,草莽出身登上首辅之位,朝中竞无一人敢置喙。

  在他生命的黑暗中,任娇娇就是那一束光。

  后期孟津言登基,也多亏了他的辅佐。

  眼前的男人一身棕白衣袍,乍一看不起眼,但腰带上佐以玉兰花纹,袖口领间均以金线走针,简约而不失贵气,堪称低调中的奢华。

  怪不得说要送黄金,原来是个大富翁。

  走近了,任薇才发现,舒振桐至少一米九。

  不是吃剩饭剩菜长大的吗?居然还长这么高。

  她本想等着老板娘看见她来主动搭话,这下被他这个大块头遮的严严实实,老板娘根本看不见她。

  可偏偏舒振桐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她往左走,他就往左偏,她往右走,他就往右偏,来回几次,任薇都没能突围。

  老板娘不开口,她怎么自然地引出她就是那个买走所有玉兰手帕的老主顾?

  他们在这像老鹰抓小鸡一样,不少路人的目光也投射到了任薇身上,更不利于她任务的进行了,系统也急得不行。

  “姑娘可是要买些什么?”老板娘总算发现了任薇,熟练地扬起笑脸。

  而舒振桐也终于意识到自己挡了路,回过头,再低下头,朝任薇抱歉地笑了笑。

  坦白来讲,舒振桐这个外形还是蛮不错的,唇红齿白,丰神俊朗,一张脸是标准的小白脸也就算了,衣服也撑得鼓鼓囊囊的,看起来应该是个有肌肉的练家子。

  就是上面的金丝有点闪眼睛。

  眨了眨眼,任薇开口道:“鸿娘,我还想再买几副手帕。”

  “姑娘……”鸿娘将任薇上下打量了一番,拍掌笑道:“任大小姐还是来买那玉兰手帕的?”

  “正是。”

  “哎呀,那玉兰手帕拢共也就五条,上次就让你一个人买完了,要不你再看看别的?”

  任薇刚皱起眉,舒振桐忽然俯身道:“可否让在下见一见姑娘的手帕样式?”

  直接提出要看人家姑娘的手帕,实在不能算是多么守礼的行为。

  果不其然,任薇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这……”

  “任大小姐莫慌,这位可不是什么登徒子,”鸿娘眼珠一转,匆忙打圆场道:“这可是咱们当朝首辅舒大人,舒大人因公来盘查我这铺子里各类物品的销路,此时要看看那玉兰手帕,想必也是为此。”

  听了这话,任薇皱起的眉头微微舒展开来,她从袖中抽出一片玉白的丝帕,双手递到舒振桐眼前,恭敬道:“小女无知,还请大人见谅,这便是小女往日所买的手帕了。”

  莹白柔嫩的手心托举着一方丝帕,清甜的香气仿佛也从她白皙的手腕处蒸出,直击他的鼻尖。

  她抬头,眉如远山青黛,眼如清波流转。

  “任大小姐,可曾赠与过他人此手帕?”

  来了来了,剧本上的台词出现了。

  任薇点了点头,“过去确实有赠与过一位男子。”

  “有情人?”

  “不,只是萍水相逢。”

  女配的这个冒领,其实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一种叙事诡计,这手帕确实是她全买了,但买回去正巧碰见任娇娇,便也随意给了她一条。

  并且在任娇娇将手帕赠与舒振桐的时间附近,女配也恰巧将手帕送给了一个倒在路边流鼻血的小男孩。

  唉,为了让任薇成功冒领恩情,原着也挺努力了。

  “原来如此,”舒振桐笑了,腰间的玉兰纹香囊轻轻摆动,“今日劳烦了任大小姐,改日舒某必登门道谢。”

  从均巧楼出来时,任薇听见了系统音:“恭喜宿主,项目二完成!”

  但是,怎么好像哪里不太对。

  黄金百两去哪里了?怎么连口头承诺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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