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二百四十七章 沈睿捡的史晓燕_错嫁替婚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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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道:“你对自己很有信心,可是跟这样一个女孩子做对手,你觉得是对你的侮辱。这种事情,如果换成是我,我也会这样觉得的。小宛,这个事情,交给我了!我去看看那个史晓燕是个什么样子的女孩子。如果她妄想爬上我哥的床,我就让她一辈子爬不出坟墓!”

  沈禾在冷静下来的时候还是很霸气的!

  “我不是在跟你告状。”于小宛咬着嘴唇说道:“沈睿会照顾助教的孩子,这是清理之中的事情,我没有任何意见。只是那个女孩子看沈睿的眼神,真的让人很不舒服。我知道,很多女孩子喜欢沈睿,就算沈睿跟我订婚了,至今还有不少的女孩子虎视眈眈。可是大家再虎视眈眈,都会顾及自己的身份,不会做太出格的事情。而这个史晓燕……小禾,我有种秀才遇见兵的感觉。我似乎没办法沟通这个事情。”

  “嗯,我知道了,我去跟她沟通。”沈禾安慰于小宛:“放心好了,你是我们贺家公认的儿媳妇,谁都抢不过你的。”

  “我才不是担心这个事情。”于小宛的脸上一红,说道“我身为公主,怎么会在意这种小事情?”

  “是是是,你可是公主殿下,自然不会跟一个凡人计较。可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这种心情,我也能理解。行了,明天我就去看看。”沈禾拉着于小宛的手,从地毯上站了起来,往外走着说道:“走走走,我们出去溜达溜达去顺便调查一下这个史晓燕的底细。”

  于小宛还想拒绝,沈禾接着说道:“顺便跟我聊聊,怎么面对乔尔哥哥和小然哥哥。你的事情不算头疼,我的事情才叫头疼唉!”

  于小宛于是很顺从的就跟着沈禾一起出去散步溜达去了。

  第二天早上,沈禾一个人开车,就找到了史晓燕的公寓。

  在下车之前,沈禾先看完了弓子亚给的关于史晓燕的资料。

  史晓燕,女,十九岁。学历中学肄业。擅长:无。性格特征:懒惰、撒谎、爱慕虚荣、多疑。曾经谈过三次恋爱,第一次谈恋爱是在小学五年级,第二次是在初中二年级,第三次是初中未毕业。因为恋爱,错过了中考,所以并没有考上本地的任何一所高中类学校。现在靠给别人跑腿赚几个零花钱,收入不固定,目测年收入在两万左右,是典型的低收入群体。喜欢穿高仿大牌,混夜店,酒量很好。

  看完了这个资料,沈禾马上就明白哥哥为什么把她从贫民窟的棚户区里找了出来。

  那是因为这个女孩子,还没到真正堕落的地步。

  但是也已经踩着堕落的边缘,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再也爬不出来。

  哥哥看在助教的份上,确实是不会见死不救。

  如果哥哥不出手的话,这个姑娘极有可能用不了多久,就彻底的沦落风尘了。

  至少现在还有的救。

  如果她有良心的话。

  沈禾看完了资料,将资料放在了车上,转身开了车门就上了电梯,直接到了史晓燕的家门口,按向了门铃。

  “谁啊!”里面传来一个年轻女孩子的声音,紧接着是开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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