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千三百四十七章 不解风情沈从子_错嫁替婚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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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沈从子,沈禾跟于小宛对他的定义,一直都是猪队友的!

  没办法啊!

  这个家伙不解风情啊!

  别人一脸感慨的对着一朵花吟诵诗歌,他过来一把掐了,然后递给对方,还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说:“呐,送给你!”

  反正,就是那种分分钟让人爆起,狠狠揍他一顿的类型。

  沈禾一开始对沈从子是很绝望的。

  后来知道,自己的大舅舅年轻的时候也是这个德性,于是瞬间明悟了,为什么大舅舅到了四十的时候才结婚的原因……

  情商低啊!

  简直是不忍直视!

  自己家老爸情商也不高,可是也没低到这个程度啊!

  可是大舅舅就是低情商啊,直到三十岁的时候,才跟情窦初开似的,明白这些事情。

  看来,沈从子也继承了大舅舅的低情商和高智商。

  做生意,是一把好手。

  谈恋爱嘛……算了,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吧!

  按照常理说啊,沈从子遇到了自己的表弟绑架人家姑娘,他是不是该救了人之后,嘘寒问暖一下?然后顺便把人家姑娘送回去?

  沈从子才不呢!

  救了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人了!

  压根没打算献殷勤!

  好在那个姑娘也没看上沈从子,不然那颗芳心啊,不得碎的稀碎啊!

  所以,现在菲琳娜看上沈从子这个事情,弓子亚以及沈禾和于小宛,都不是怎么看好啊!

  菲琳娜,你自己多加保重啊!

  我们家弟弟就是个木头人啊!

  我们就不搀和了啊!

  你们自己玩!

  宴会即将结束的时候,菲琳娜果然让人送来了名片。

  好在沈从子再低情商也知道交换名片,然后就把自己的名片给了菲琳娜。

  然后两个人呢就这么友好的加上了对方的好友,然后有了对方的电话号码。

  宴会结束之后,沈从子这个没心没肺的就笑嘻嘻的跟着沈禾回到了酒店,完全没有对美女依依不舍的意思。

  倒是搞的菲琳娜对他有点依依不舍了。

  以前菲琳娜身边追求的人也不少的。

  各种各样的才子,各式各样的贵族子弟,都会对她献殷勤。

  就算她不是首相最宠爱的孙女,但是她毕竟是首相的孙女啊!

  所以,对她献殷勤的人也是不少的。

  可是见了鬼了,那些人,不管长的多么人模狗样,菲琳娜都不喜欢。

  今天在落水在最尴尬的时候,沈从子挺身而出,就让菲琳娜留下了非凡的印象。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就是英雄救美。

  这个英雄救美,在我们国家的小人书上,都被用烂了的桥段,可是对菲琳娜来说,却是稀罕的很啊!

  因为她从小到大,根本就没有让别人英雄救美的机会啊!

  从小身边就是保镖如云,她总不能对年长二十多岁的保镖产生爱情吧?

  而且就算出了状况,别的贵族子弟也来不及啊!

  所以,今天宴会这个突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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