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百九十章 改变_高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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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家迁来南洋之后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接连搬了3次家。

  先是从亲戚家搬到了短租的劏房,安定下来后,又在距离翡翠大道3个街区的芙蓉路中段,买了一个三房的旧公寓。

  总算是有了一个稳定的住处。

  而芙蓉路也在万隆老城区的范围内,算的上是寸土寸金。

  柳家买的那处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的旧楼房,便价值800多万海币。

  如果不是有渔家人的社团帮忙担保,可以通过房屋中介和银行零首付拿房,柳家根本不可能这么快便拥有自己的物业。

  不过对于在鲁洋早早就有了自己卧室的柳同来说,房子挤点还没问题,但没有自己独立的房间却太不方便了。

  路上忍不住抱怨道:“刚搬的房子真的好小,搞得我得和柳铁得住同一个屋。

  感觉还不如住劏房,一人一间舒服。

  真不明白我爸为什么要坚持那么快就买自己的房子。

  再忍几年买个大一点的不好吗。”

  张角笑着道:“我倒是能理解柳伯的想法。

  咱们是夏宗人,‘有土斯有田,有业才有家’的情节,是渗进骨子里的。

  搬来新地方,安顿下来后,第一件事当然就是置业了。

  你要是实在住不惯的话,我就先孝敬未来岳父、岳母一套大屋,让你们全家住的舒舒服服的怎么样。”

  “我说要嫁给你了吗,”柳同有些不好意思的眼睛一瞪道:“我是兵,你是贼,再敢乱说话,小心我抓你进去。”

  “抓吧,反正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张角再怎么特殊,也是年轻人,第一次谈恋爱便无师自通,土味情话张口就来。

  逗得柳同眉眼含春,‘咯咯…’笑个不停。

  两人一路笑笑闹闹的来到芙蓉路,等已经能看见柳家公寓楼的时候,张角突然有些担心的道:“同啊,柳伯知道我是社团字头,又和你谈了恋爱后,一直都很不开心。

  这次他过生日,我去的话会不会让大家都不开心啊。”

  “不会啦。”柳同摇摇头安慰张角道:“这段时间大周的局面也不知道怎么了,越来越乱。

  很多渔家人都逃到了南洋。

  我妈因为也是大周来的,又在隆华鱼市扎下了根,就帮着他们很多人安家。

  他们和南洋人有了矛盾,我妈还在中间话事。

  结果被渔家社团‘共余渔’选成了理事,成了隆华的‘大话事’。

  现在我爸他自己的老婆,都混成了社团头目,他也在社团学校里教书,还怎么清高的起来。”

  说着她叹了口气,“渔民都是风浪里讨生活,敢和老天斗狠的人物。

  当初在鲁洋,政府管得严,法制力度大,还都不敢炸翅。

  可南洋这边的风气,我不说你也知道。

  听我妈讲前些天就在隆华鱼市,几个大周来的鱼贩抱团和南洋本土的打渔郎干架。

  直接杀鱼刀一划,把人的肚子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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