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章 报应_高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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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角被刁难后神情显得有些怯懦,却还是低着头争辩道:“可是我看《丧葬公益救助条例》里,只要灵堂有亲属守着,10天内都能…”

  被张角反驳,胖大娘恼羞成怒插话道:“条例是条例,实际上哪有人占用公益灵堂那么久的。

  你今天上午就得去把尸体火化,然后给我走人。”

  “按照咱们荆山的风俗,”张角迟疑了一会,露出倔强的模样轻声说道:“人死之后停灵至少得过3天才能安魂,否则的话会走不安稳。

  我爷爷才死了1天,你就要赶我走,这不合规矩,我不会离开。”

  古语有云,‘穷**计,富长良心’,这话虽不全对,但却十中六、七。

  社会地位非常显赫的人,往往不会对底层民众太过苛刻,很多平凡之人却像是个点燃的火药桶一样,稍稍受到一点冒犯便勃然大怒。

  这倒不是有钱有势的人个个天性善良,而是因为他们拥有的东西实在太多,自热而然会生出为了一丁点利益牺牲名声并不值得的想法。

  而生活困顿者即便天生良善,但因为生活中积累了太多怨气的,当面对比自己更弱势的群体,有了发泄的管道时自然就会表现的异常苛刻。

  那胖大娘就是如此,明明自己不占理却因为张角的争辩气的满脸通红,眼睛里似乎要冒出火来。

  但张角是孤身发丧,灵堂里冷冷清清一个亲友都没有,在祭堂闹腾,令丧主丢面子、难看,迫使其屈服的伎俩使不出来。

  真砸灵堂把事情闹大,胖大娘又不敢,再生气也没办法,最终只能恨恨的朝棺椁,“呸。”的吐了口吐沫,怒声道:“小小年纪就厚着脸皮沾国家便宜,一点羞耻心都没有。

  有你这样的孙子,你爷爷就算停灵3年也死不瞑目!”,愤愤的离开了灵堂。

  按照鲁洋旧俗,在灵堂之上侮辱别人死去的先人,乃是不共戴天的大仇,在古代就算当场格杀也情有可原。

  张角望着胖大娘远去的身影,眼光渐渐变的阴沉,伸出胳膊将棺椁上的口水仔细擦干,默默回到香台旁蹲了下去。

  不一会,烧盆里的青烟又升腾起来,缥缥缈缈随风而逝……

  深秋,天晚的早,下午五点半钟夕阳就已经缓缓落山。

  6点天色已经全黑,下班后特意晚走了十几分钟的胖大娘,偷偷摸摸去殡仪馆餐厅向大师傅讨了几袋剩肉菜,骑上大轮自行车朝家赶去。

  鲁洋人有发丧时招待亲友吃席的习惯,所以殡仪馆对外营业的餐厅菜色丰富,且经常有大鱼大肉剩下。

  普罗大众日子艰难,剩菜也是油水。

  只是这些好处平时都被厨子以及殡仪馆里有权的管事们瓜分,普通员工只能看着眼馋。

  这次还是胖大娘住校的女儿周末回家,她想给孩子补充点营养,苦苦哀求,才分润了一些。

  出了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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