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十一章 幽魂_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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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知晓她本事的人,走一步看十步,她绝不会只和花晓娟白闹这一场,她肯定有她的目的。

  对她,他不绕圈子,直接说出来意:“老板让我过来提醒你一句:闹可以,见好就收。”

  啧、动作真快。

  王佩珑不禁腹诽,花晓娟一走他就派人来,真快。

  她看丑鬼和看万显山一样,和看仇家更是没两样,这时就很不服气,低低讥笑一声,骂他:“走狗。”

  洪双喜听见了。

  他好气度,一回头,不恼,淡淡看过去,就一眼。

  王佩珑欺软怕硬惯了,不想他耳朵这样尖,只一眼便被他吓到噤声,不敢重提那两个字。

  可丑鬼站在那里,既没有愤怒,也的确是对她无话可讲,独独站如松一样;

  半晌,他放下蛋糕,离开。

  他一走,王佩珑收好甲油拍拍胸口,只觉拨云见日,空气舒散。

  丑鬼现在是万显山身边最大的狗腿子,她一视同仁,该作脸就作脸,绝不予以好颜色。

  但一感应到危险时,她也懂本分知进退,识相地拉上嘴门,万不敢再作死挑衅。

  真可怕,那丑鬼的脸好似定型雕刻,从来不带喜怒哀乐,他跟万显山走街闯马,也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不、他根本就不用眼,他用心看人。

  她倒是有点怕他,抽象的怕,因为感觉脸上被人好么焉地砍出这样一条疤,这人就从人丑成了鬼,那张脸整日都阴嗖嗖冒凉气,兴许下一步还要变成心理变态,抽冷子一样地随时酝酿着发疯;狗腿子要发起疯,那真是比主人还疯,而且防不胜防,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就变态了,就发疯了。

  真好笑,她并不惧怕万显山,结果倒是有点怕万显山养的狗腿子了。

  她想主要原因可能就出在脸上,万显山好歹面容英挺像个人,可他带出来的人,却像鬼,像幽魂。

  洪双喜来警告她也没用,王佩珑没有闹够,她还要闹;

  她才不要适可而止。

  花旦打擂台是常有的事,你胜我败很正常,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小报上素材又丰富些许,有点评家下笔点评两女战役,全文出现最多的四个字就是--“没完没了”。

  上次花晓娟来踹门,被王佩珑赶了跑;

  又隔一阵,王佩珑跟戏班调度,硬是弄上一出偏门戏,台下叫好不叫座,反倒让花晓娟险胜一场。

  花小姐很记仇,把她使过的招数照搬一遍,也给她花篮破鞋地原路送回来。

  王佩珑这下有了借口,立刻原路找回去,继续找茬。

  她撕女人有分寸,一不落台阶二不降身价,完全心平气和,站到花晓娟的房门前,她不指名道姓,全部用‘某些人’代指,比如某些人不要脸,比如某些人老黄瓜刷绿漆,老掉皮还要装嫩,她唱腻掉的被某些人捡去当宝,戏台布置弄的一模一样,戏服本来就大,某些人的腰身还偏要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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