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三五章 白天不懂夜的黑_我家的剑仙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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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合怎么样才能做掉她……

  这一点跟小剑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莫愁在这里,八成已经不顾后果的兵戎相见了。

  “妈妈当然有办法。”百合朝小新妹子俏皮的扮了个鬼脸:“世界上还没有妈妈找不到的人哟。”

  小新一看百合的样子,顿时悲催了,她苦着脸:“我都说了多少遍了……求你不要这个样子呀,我会吃不消的。”

  而小葵一边从兜里往外摸奶片往嘴里塞一边不住的点头应着小新的话:“嗯嗯,就是这样的。”

  就在这三个丝毫没有是非观念的奇怪人群密谋怎么做掉另外一个奇怪的女人时,李果和小莫愁这两个有是非观念的人外加一个大神通大智慧的上古大妖正蹲在一个小地摊前面和老板斤斤计较的讨价还价。

  “不行,这帽子最多十块。”海鲜大圣伸出一双爪子:“多一块都不买。”

  那老板黝黑着一张脸:“十块俺得亏本,不行,最低十二。”

  “十块!”海鲜大圣不依不饶:“我们买三顶,咱这可没外地游客,别蒙人。你这衣服帽子都动物园儿那边批发来的,论斤称的。要不是看着这太阳这么大,我真给你还六块了。”

  李果也在旁边有模有样的看着做工还算精细的塑料太阳帽,不时的摇头劝着海鲜大圣:“还是别买了吧,人家不愿意就算了。”

  而莫愁则不顾他人的在另外一个摊位上挑选自己喜欢的绒毛发卡和亮闪闪的塑料耳环,以及造型很*的各种手机小吊坠,一把一把的抓在手里,似乎看什么都喜欢,看什么都有乐子。

  其实李果纯粹是蛋疼,他身上的行头可都是琥珀给包办的,手表、衣服、裤子、皮带、鞋子加袜子和*,加起来都足够开办一个实业公司了,光一个皮夹子都得好几万。

  反正都是自己家名下的企业,用起来丝毫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当然,跟李果比起来,海鲜大圣更是过分,这厮几乎就是这个世界的活bug,而且自己拥有整整一个世界。居然在这种地摊云集的地方掏弄着一堆垃圾,如果她要是有蛋,估计蛋肯定是被疼碎的。

  “我偏要买,你卖不卖?”海鲜大圣耍起了泼:“不卖我就大声嚷嚷了啊,说你这帽子前面儿那摊子上卖八块。”

  摊主倒吸一口凉气,上下打量了一圈海鲜大圣:“小妹子,你能给条活路不,这样吧。十二块钱卖你,你买三个,我送你个电风扇。”

  说是电风扇,其实不过是李果小时候都玩过的那种放电池进去就会呼呼转的小马达,看上去好看,可实际上屁用没有,那么点风还不如吃多点地瓜放个屁来的猛烈。

  可鲲鹏大圣丝毫没有犹豫,手一拍,然后一指李果:“你付钱!”

  说完,就一头钻到莫愁的旁边,开始跟着小剑仙一起蹲在地上买起了亮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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