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_傻猎户的小妖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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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可以给宋春一根金条的定钱,但是要宋春写个文书,还要找人做保,签字画押。文书上要写,宋春如果收了一根金条,七天之后没给他送来一个熊胆和四只熊掌,不但要归还他的一根金条,还要赔偿他五十块银元。如果宋春七日之后送来了一个熊胆和四只熊掌,那么他就按照约定再补给宋春两根金条。

  宋春以前为了爷爷报仇,猎杀了一头熊,卖熊胆和熊掌时,并没有签过这样的文书。所以,她就问雷大有,这合适吗?

  雷大有说:“主要是你先收了我兄弟一根金条的定钱,所以才要签订这个文书。如果你不收定钱,也就不用签订这样的文书了。”

  宋春想自己手上已经没钱了,如果不接受江东元的条件,一会儿给二妞买吃的穿的,就掏不出钱来。还有,她要进山猎熊,也需要准备一些东西,还要给二妞买些东西搁在家里吃,这都需要钱。

  另外就是,她想自己决定了要进山去猎熊,让二妞过上不愁吃喝的好日子,就没想过退路。

  这样一想,宋春便答应了跟江东元签个文书,把两人这次交易熊胆熊掌的事情写上去。

  雷大有亲自执笔,写了两份一样的文书,给双方看过,宋春和江东元在上面按上指印,各拿一份。

  接着,江东元给了宋春一根金条。

  宋春拿了金条,折叠好那份文书,一起放进自己衣服里面的兜里,向江东元和雷大有说声告辞,走出去,叫上在外面店堂的椅子上坐着的二妞,两人走出了皮货店。

  二妞问她:“都说好了?”

  宋春笑咪咪说:“是,走,我有钱了,带你去吃镇上那些上次来赶集你没吃过的东西。”

  二妞嗯一声,红围巾上头的一双圆溜溜的黑眼睛充满了笑意。

  宋春牵着她的手出来,在街上溜达,先去银号用金条换了大洋,接着把上次二妞没吃过的东西都买给她吃,没玩过的东西也花钱让她去玩。

  提线木偶,皮影戏,万花筒,老毛子的魔术表演等等。

  两人在镇上吃喝玩耍,一直到下午,春子才去找到熟悉的武器店为这次猎熊做准备。

  五十发子弹、弓|弩和弩|箭、火柴、一捆粗麻绳,两瓶酒。

  当然这些东西还是不够的,宋春家里还有单筒望远镜、猎斧、捕兽夹子、狍子皮的睡袋。另外,她还要亲自制作一个木制套筒,用来专门套熊。

  其实这木制套筒就是在松木板左右挖出两个大洞,洞的大小以让一头熊瞎子的熊掌穿过为宜。

  剩下的就是准备一些干粮,要能吃上四五天才行。

  从镇上坐着马车回林子屯,马车上堆了不少东西,吃的用的,有二妞的,也有宋春的。

  回到家之后,宋春立即着手做木头套筒,两个多小时之后,做好了木制套筒,她就开始做饭。

  考虑到一进山猎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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