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章 从中世纪到十八世纪的法国女人_第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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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主人的奴隶:她的命运比任何时期都艰难。一个女性继承人——其含义等于土地和一个城堡。她在12岁或更小时,就可能嫁给某个男爵。但结婚次数多意味着得到的财产多,所以婚姻屡屡被教会虚伪地解除。其借口很容易从不许亲戚之间通婚的惯例中找到。即便亲等很远,不一定有血缘关系,情况也是如此。在11世纪,许多女人就是这样被遗弃了四五次。

  女人若成为寡妇,就应当马上找一个新主人。我们在《赋功歌》里看到,复勒马涅和他的男爵的一群寡妇全都结了婚,这位男爵在西班牙被杀死。许多史诗都谈到国王或男爵把女孩子或寡妇残忍地卖掉。妻子们常常挨打受罚,被拽着头发拖来抢去。骑士对女人摸不关心,他觉得他的马要有价值得多。《赋功歌》里的年轻女人总是在求爱,但她们一结婚就要恪守单方面的忠诚。培养女孩子的方式很粗陋,她们干粗活儿,既不端庄也没有受到多少教育。她们长大时要出去打猎,要到很远的地方去朝圣,主人外出时她们还要守护他的采邑。这些城堡里的女人,有些和男人一样贪婪、背信弃义、野蛮专横。有关她们的可怖故事一直流传到今天。但这一切都是例外。通常城堡里的女人用组织、祈祷、服侍丈夫以及在极度无聊中打发时光。

  12世纪在法国南部出现的“骑士爱”,可能对女人命运有所改善,不论它是来自贵妇与年轻男仆的私通,还是来自对圣母玛丽亚的迷信或对上帝的一般之爱。情妇求爱是否确实存在令人怀疑,但教会把对救世主母亲的迷信,提到极高的程度,以至我们可以说上帝在七世纪变成了女人,这些却是毫无疑义的。贵妇的闲暇生活,使她们有可能进行社交,变得温文尔雅,为炫耀而写作诗歌。有学识的女人,如阿奎丹的爱丽娜(ElenOfAopindne)和那瓦尔的布兰契(BboheofNavare),她们都赞助诗人,而文化的普遍繁荣使女人赢得了新的威望。骑士爱常被看做是柏拉图式的,但实际上封建的丈夫是些监护人和暴君,妻子则在追求婚外的情人。骑士爱是对野蛮的、正式的社会习俗的补偿。如恩格斯所说:“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关系,在古代只是在社会以外才有,中世纪是从具有性爱萌芽的古代世界停止的时候开始的,即是从通奸开始的。”只要婚姻制度还存在,这的确是爱情会采取的形式。

  但是,既不是由于骑士爱,也不是由于宗教或诗歌,而完全是由于其他原因女人才在封建制度走向灭亡时能够拥有某种优势。随着王权的加强,封建领主失去了许多权威,包括对仆人婚姻的决定权以及对他所监护的财产的使用权。采邑奉献给君主的不是兵役而是金钱,于是它变成了纯粹的世袭财产,不再存在应当不平等地对待两性的任何理由。在法国,未婚女人或寡妇拥有男人的一切权利。作为采邑的拥有者,她行使审判权,她签订条约,颁布法令。她甚至扮演军事角色,去指挥军队,参加战斗:在冉·达克(L肌offor)以前就有过女兵,所以这位圣女5!起的惊叹不会使人BI产生反感。

  可是,联合起来反对女人独立的因素也很多,这些因素不会立刻就被彻底消除掉。身体柔弱不再有考虑的必要,但就已婚女人而言,从属关系仍对社会有益。所以夫权在封建制度灭亡后依然存在。今天我们还会看到有这种矛盾存在:最彻底地结合于社会的女人,所拥有的特权反而最少。文官封建制度下的婚姻和军事封建制度下的婚姻如出一辙:丈夫仍然是妻子的监护人。资产阶级在兴起时也在遵循这些法律,女孩子和寡妇拥有男人的权利。但已婚女人却是一个受监护的未成年老,地挨打受骂,她的品行受到严密监视,她的财产被任意挪用。在贵族和资产阶级当中,财产利益需要有一个单身者来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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