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六十二章:东骑威胁论_秦歌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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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骑的危机何止是金融危机,更可怕的是,秦国又蠢蠢欲动了。

  自公元前三百五十八年初,卫鞅在秦与秦孝公会面,秦国决意变法!三月,秦国正式宣布开始变法,这次变法很不容易,以甘龙等秦国老世族一起,开始阻止这次的变法,但问题是,在当时,秦国的主要军权还是在嬴氏兄弟的手里,由于秦公嬴渠梁取得了太子傅嬴虔的支持!在这里不得不说,嬴虔的支持是一个必然,嬴渠梁借口支持变法,把嬴虔的左庶长之位给撸了,实际上,是把军权抓在了手里,也就是说,现在起,嬴虔虽然仍是管军,可就实际权利上来说,他没有私自调兵的权利了。虽然抓到了军权,可是嬴渠梁却是很低调,他的低调让所有的人都没有在意,但默默的,秦公开始了变法。

  和历史相同的,第一步是徙木立信!徙木立信取得了意想中的成功。

  于是卫鞅开始进行第一次明确的颁布法令。全部的法令共是有九条之多。其一:颁布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将李悝《法经》颁布实行,增加了连坐法。就是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告,同罪连坐,告“奸人”的与斩敌同赏,不告的腰斩。一家藏伍同罪连坐。客舍收留无官府凭证的旅客住宿,主人与“奸人”同罪。

  其二:奖励军功,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规定斩敌甲士级一颗赏爵一级,田一顷,宅九亩,服劳役的“庶子”一人。爵位越高,相应的政治、经济特权越大。宗室、贵戚凡是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不能享受贵族特权。这一条最重要,它是秦军战斗力强大的保证!其关键在于,平民士兵也可以立功受赏,在过去,这是平民想不到的!

  其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拏”(意思是尽力从事男耕女织的生产事业,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除其本身的徭役;凡从事工商业和因不事生产而贫困破产的人,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隶)。这一条大量的限制了本国的商业,可惜的是,卫鞅并不知道。由于这条法令的颁布,在其后,东骑人大量的进入到秦国,把秦国的商业牢牢的把握在手里,由于这个契机,秦孝公与秦惠文君也就是秦惠文王,一直到秦武王!秦献公的仇传了三代,竟然一直没有机会去报!最后,秦武王举鼎身死,两秦归一,开始了两秦联邦制,秦国三代的君仇再也不复存在了,而当时的北秦也终于摆脱了秦国的牵制,可以把精力放在统一大业上了。

  其四: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法律者“以吏为师”。

  其五:改法为律。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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