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日记_红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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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第一天。在报到的人群中,我一眼就看见了她。她穿着一件素白的长裙,一直站在校园那棵大榕树下,淡紫色的、茸毛气息似的花朵次第在她身旁飘落……

  我站在教室的窗前,久久地张望着她。

  她长发披肩,身材高挑,那张小脸的线条像刀削一样精致。最吸引人的,是她淡定的神色,不着急的气质,站在那一帮喧闹、兴奋的艺术系女生中,显得鹤立鸡群,光彩眩目。

  不,她不是最美的,也不是最有气质的。但,确实有什么地方与众不同。

  我正在疑惑间,旁边的邵刚忽然碰碰我的肩膀,说:“你看见没有?那边站了个冷美人。”

  “哪里?”我装作不在意地问。

  “就是站在榕树下的那个,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笑过。更奇怪的是,大热的天,她竟然穿着长袖子衣服,就不怕捂出痱子来。”

  是了,是她的衣服,太素净了。而且在场的艺术系女生中,只有她没有化妆。

  “如果《红楼梦》剧组到我们学校来选演员,她演林黛玉是最合适的。”邵刚调侃道。

  正说着,她忽然跳起来,伸手去接榕树上掉下的花瓣。

  袖子从她手腕上落下去,露出一块深蓝色的刺青。

  一瞬间,我怀疑自己的眼睛。再看,真的是刺青,而且是两个字:“凌霄。”

  “你说这凌霄是什么意思?”我问邵刚,相信他也看到了。

  “谁知道?也许是凌霄之志吧,刻在手腕上,用来励志的。”

  邵刚看出我对她感兴趣,挤挤眼睛,说:“要不要我帮你问一下她的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拒绝。如果说,以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话,那么从今天开始,我笃信不疑。

  邵刚很快就打听出来了,她叫梅若素,梅花的“梅”,安之若素的“若素”,一个美丽而富于诗意的名字。

  晚自习后,我到学校的商店,买了这本日记本。邵刚说我中邪了。

  我是中邪了,就像徐志摩当年迷上陆小曼一样。我决定从今天开始写日记,题目就叫《爱梅小札》。

  梅若素用颤抖的手,翻过那一页。后面的每一页都写着她的名字。

  1995年9月28日晴

  爱情为何物?是一种感觉,心跳的感觉。有人说,不在大学里谈场恋爱,似乎太亏待了自己。可能,心跳的感觉是一种流行病,校园流行病。

  在遇到梅若素之前,我从未为任何女孩心跳过。不是我冷漠,也不是我矜持。因为我信奉一个观点,人的一生当中,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幸运的是,在大学的最后一年,我遇见了她。

  上个星期四,我和几个同学走进学校阅览室,有人轻声地说:“看,长袖美女在那儿。”我抬起头,一眼看到梅若素坐在靠窗的角落,静静地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很专注、很投入的样子。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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